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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在烽烟频繁的汉朝,百姓习武是好事,不能因盗贼持弩作乱,轻侠白刃斗殴而因噎废食。
因此,汉朝良家子弟挽弓持弩,纵马驰骋,简直是再寻常不过的事,既然有这么一大批现成的预备役,不用白不用,于是汉朝在律令里,鼓励边塞的百姓与吏卒一起御敌:
“能与众兵俱追,先登陷阵斩首一级,购钱五万!”
不只是斩首有钱,若追逐入塞胡人,将他们抢掠的牲畜夺回还给主人,还能得到其中一半作为报酬。
于是敦煌郡的青壮,尤其是在烽燧服过役练过五兵,家里有马匹的良家子弟们。每每见到烽烟燃起,安顿好家人后,便带着伴当加入官军,与之一同御敌追敌,把这当成农闲赚外快的营生……
“迫近戎狄,修习战备,高上力气,以射猎为先,故有诗云:六郡良家子,慕义轻从军……果然不是夸张啊。”
任弘感慨道:
“有这样的百姓,难怪会被称之为‘强汉’!”
同时也有所醒悟。
“我早上在集市时,还是太高看自己,也太小看他们了……”
任弘看着越来越多良家子、轻侠们纵马抵达破虏燧,比正规军支援还快些,正是他们和中部都尉府的骑兵一起,远远吓退了匈奴人。
“不止是吾等这些长城上的守卫,在保护塞内百姓。”
“塞内的军民,也在用另一种方式,保护着我们啊!”
……
更让任弘惊喜的是,一声马鸣后,一匹红色母马慢悠悠从西边沿着长城走过来,正是萝卜,它闲庭信步地回到破虏燧,仿佛只是饭后放出去散了会步。
“好萝卜,你虽然是匹年轻的小马,却也识途啊。”
任弘骑上了马,而还能走得动的赵胡儿、韩敢当已经站到了长城上。
他们能看到,来自中部都尉的骑兵终于抵达了长城一线,骑士们皆着轻甲,头上戴着小皮帽,双腿紧紧夹着马身,背着弓弩,横着刀、矛,从各个隘口出塞,准备迎击任何胆敢近塞的胡人。
但塞外匈奴人的大军,此时已经撤得干干净净,只在原地留下了一堆杂乱的马蹄印。
还有一具被剥去赤甲,斩掉头颅后,孤零零躺在沙地上的尸体……
任弘叹了口气,招呼二人道:
“老韩,赵汉儿!”
“吾等一同出去。”
“将宋助吏,接回来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