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腊日后第五天,御史中丞于定国一早来到兰台,便在自己案几上发现了厚厚一摞简牍。
御史中丞乃是御史大夫下属,在石渠阁旁边的兰台单独办公,专门受理公卿群吏章奏,察其违失,举劾按章。弹劾官员本是份内之事,但今日却不太寻常,因为于定国一打开奏疏,便发现十五名侍御史,竟同时弹劾了一个人。
“西安侯任弘?”
于定国将弹劾奏疏又看了一遍,这些侍御史字迹有些匆忙,而其中几份内容之愚蠢,真叫于定国不忍卒读。
他将那些犯蠢的侍御史们一个个叫来,将他们痛批了一番。
“任弘强买某位关内侯在霸陵的土地?可有真凭实据?若是没有,这可是诬陷要反坐的。”
“在朝中鼓吹胡风,带头使用香料奢靡,汝欲置用孜然香料最多的大将军府于何地?”
“于尚冠里大摆宴席,生活奢靡,这一点就不必说了,尚冠里中哪家不奢,哪户不侈?”
“平日里常骑马上朝没有威仪?律令里说必须乘车?”
一连否了好几道奏疏,最后只有三道逻辑上没太大毛病的通过了于定国的审核,他明白,这三份,才是针对那西安侯的真正杀招。
第一封还没将罪名定多重,只认为任弘身为典属国丞,却传出与乌孙公主关系暧昧,有勾连外国之嫌,不宜再在典属国任事。
第二封就有些恶毒了,将乌孙公主比成淮南王刘安的女儿刘陵。认为她本该在上林少府安心学习礼乐,却蛮夷之俗不改,招摇过市。而任弘与之关系不清不楚,二人时常同游,收受礼物,当依照当年岸头侯张次公“与淮南王女奸,及受财物罪”的旧事,废除侯爵!
最狠的还是侍御史王子方所奏,这王子方乃是霍云好友,与霍氏关系莫逆,他在奏疏中将任弘比作孝武皇帝时的庄助。
庄助乃是汉武时的中大夫、会稽太守,且长期为内朝侍中,淮南王刘安来朝,曾送给庄助厚礼,两人私下交往,议论朝政。到了刘安谋反暴露后,庄助也被牵连,孝武皇帝本想放他一马,却被张汤力谏,最终判了弃市。
王子方给任弘定的罪名,与当年的庄助一模一样:“弘身为中常侍、典属国丞,出入禁门,腹心之臣,而外与蛮夷诸侯交私如此,不诛,后不可治!”
这奏疏字字诛心,仿佛不杀任弘不足以正朝堂,于定国看了都冷汗直冒。
对这三份奏疏,于定国没有做任何批示,只是让侍御史们先下去,自己则从案几下拿出一个小壶,倒了一盅,不紧不慢喝着酒,思索起此事来。
于定国乃是东海郡郯县人,字曼倩,但他又有一个绰号,叫“于三石”。
这来源于他那令人称奇的大酒量,据说连饮数石也不会醉,而且别人是越喝越糊涂,他却越喝越精明,尤其是这寒冷的深冬时节,非得喝点温酒才能开始办公。
品着小酒,于定国知道,此事绝不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