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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陵王一案,不像其他诸王那样,罪行清晰,只靠间接的证据和楚王之辞,不足以使人心服。
且让广陵王暴跳如雷,与楚王好好下场撕扯一番。不管事情真假,最后总能废掉他们中的一个,甚至能让他们同归于尽也说不定。
相较于广陵王,其他诸侯的案子就好办多了。
但刘病已也不急着对他们那些令人发指的罪行下定论,而是继续学着孝武的套路。
“朕以幼弱之躯猝绍大统,广川王等人之罪,使大将军与列侯会肄丞相府,与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博士议之!”
……
不好一言堂的事,就让群臣讨论,比如对诸侯定罪,碍于宗长身份不方便太过绝情,皇帝最终裁夺时,便在群臣定议基础上,罪减一等。
若是定了弃市,就让诸侯**;定了诛杀,就免死除国远迁;而废王远迁的,就削县了事。
孝武用这一招对付诸侯犯罪,屡试不爽,除了阴阳怪气吓死河间献王刘德外,孝武对其余亲弟都加以隐忍,也干掉了名望很高的刘安和许多侄儿,却没有人骂他“一尺布尚可缝”。
除了让公卿做坏人,自己做好人外,让将军、列侯、二千石集议还有个好处:刘病已真正想咨询意见的那几人,也会参与其中。
诸如刚刚从东边回长安的西安侯任弘,以及典属国苏武,这都是刘病已不好私下接见密谈的人,任弘也很小心,尽量不上奏疏,反正上了也多半被送到太皇太后那,刘病已恐怕都看不到。
但集议时,他们却能畅所欲言,便能让刘病已知晓态度。
一次性对四个诸侯王定罪是大事,虽然皇帝依然借着服丧不参与,只请霍光代为主持,三公九卿列侯几乎都参与了,一共四十三人在前殿议事,堪比废刘贺时的场面。
田延年早就将四王的罪行查得清清楚楚,并没有多大分歧,很快就达成了共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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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广川王去悖虐,听后昭信谗言,燔烧亨煮,生割剥人,距师之谏,杀其父子。凡杀无辜十六人,至一家母子三人,逆节绝理,当戮之以示众!广川国除!”
其余几人的罪就轻一些,淄川王刘终古,这个家伙,于是也比刘建之罪,定了禽兽行,悖逆人伦,定了弃市罪,国除。
相比于他,清河王刘年,就被算成小奸小恶了,还是被刘年的弟弟告发的,以悖人伦之罪,有司请诛,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