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回 (第3/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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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兰:“……京城天气干,大姐姐平时多喝水,对皮肤好。”实在想不出来了,她们就不能给她留几句成语说说吗?</p>
华兰看看明兰,眨眨眼睛,好容易酝酿出来的一些泪意又没了。</p>
王氏又交待了几句之后,旁边走出个明兰没见过的嬷嬷,身穿一件暗紫色团花比甲,华兰不甚明白的去看母亲,王氏眼神有些躲闪,支支吾吾道:“请这位嬷嬷给我们姐儿说说夫妻之礼吧。”</p>
说完便带着一众人等离开葳蕤轩,明兰立刻明白了,心里轻轻切了一声,不就是X教育吗?想当年姚依依的一个表哥被单位发配去非洲开拓业务时,走的匆忙忘记带精神食粮了——足足10个G的X片,让小表妹给寄过去,本着雁过拔毛的习惯和一丝不苟的法律从业人员精神,姚依依很认真的从头到尾看了一遍。</p>
正应了那句话——熟读唐诗三百首,不会作诗也会**;没准她讲的比那嬷嬷还深刻明白呢,不过看墨兰如兰都是一脸无知的样子,明兰不好显得太有智慧,只得装傻。</p>
此时外头已然来了不少夫人太太,王氏便要去待客,顺便把三个女孩一起带去见见人,她们三个被妈妈领着在女客面前转了一圈,大红袄子映着雪白娇嫩的小脸,如同花朵般鲜艳,引得众人俱是啧啧赞叹,这个伸手摸一把,那个扯着细细看问。</p>
盛紘到登州上任不过一年,盛府与当地的官宦缙绅相交尚浅,众女客依稀知道这三个姑娘中只有一个是嫡出的,但是偏她们三个都是一般打扮,王氏又不好在这繁忙当口当众指明了说,于是一干夫人太太只好各凭兴趣手感了;喜欢清秀文雅的都去看墨兰,喜欢端庄骄矜便去扯如兰,众人见明兰最小又生的玉雪可爱,行止规矩大方,偏身子幼小圆矮,手短脚短,行动娇憨稚气,很是让人喜欢,反倒摸的人最多。</p>
明兰的小脸也不知被这群卖火柴的老女孩摸了几把,不但不能喊非礼,还得装出一副被摸很荣幸的样子;不过当小孩也不全是坏处,明兰几个至少比新娘子早一步看见了传说中的大姐夫袁文绍。</p>
新郎官今年二十岁,属于晚婚族,生的体健貌端,面白有须,但估计昨天连夜刮掉了,所以只在颊上显出一片浅青色,一身大红喜服显得鹤势螳形,目光明亮,举止稳重,和三十多岁却斯文白净的岳父大人盛紘站在一起,更像同辈人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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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氏拉着袁文绍的手上下打量了大约半柱香,直看的女婿脸皮发麻才放开手,然后又说了半柱香时间的‘多担待’之类的嘱托。</p>
礼过后袁文绍带着新娘子上了船,由伯父盛维和长弟盛长柏送亲,王氏在盛府大门口哭湿了三条帕子,盛紘也有些眼酸。</p>
当天盛府内开了十几桌筵席,又在登州有名的鸿宾楼里开了几十桌加席,足足热闹到半夜宾客们才离去,古代夜生活没有小孩参与的份,明兰早被妈妈带回寿安堂,小胖手掩着小嘴不住打呵欠,丹橘和崔妈妈把她安置妥当后,盛老太太和小孙女一同躺在床上,有一搭没一搭听小明兰说着婚礼外头的情况,听着听着,盛老太太忽的道:“明儿,给祖母背首说婚嫁的诗吧。”</p>
明兰最近正在学《诗经》,想了想,挑了首最简单的,便朗声道: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;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桃之夭夭,有蕡其实;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桃之夭夭,其叶蓁蓁;之子于归,宜其家人。”</p>
“明儿背的真好。”黑暗中,盛老太太似乎轻轻叹了口气,声音有一抹伤悲的意味,似乎自言自语道:“明儿可知,祖母年少时,最喜欢的却是那首《柏舟》,真是朝也背,晚也背,可现在想来,还不如《桃夭》的实在,女人这一辈子若真能如桃树般,明艳的开着桃花,顺当的结出累累桃果,才是真的福气。”</p>
明兰困极了,根本没听清祖母再说什么,依稀像是在说种桃子,于是迷迷糊糊的回答道:“…桃树好好的,要是结不出桃子,定是那土地不好,换个地方种种就是了,重新培土施肥浇水,总能成的,除非桃树死了,不然还得接着种呀…”</p>
盛老太太初初听了,不禁愕然,想想又有些莞尔,再去看小孙女时,发现小胖妞已经沉沉的睡去了,小脸白嫩嫣红,嘟着小嘴,还轻轻的打着呼,老太太慈爱的看着小孙女的睡脸,一下一下轻轻拍着她。</p>
……</p>
当夜,王氏喝了一碗安神汤,满怀着对女儿的担心,昏昏沉沉的歇下了,而喝的醉醺醺的盛紘,则被林姨娘早疏通好的人手扶去了林栖阁,那里她早备好了解酒酸汤和热水毛巾,歇下后两人一阵云雨,林姨娘见盛紘心情很不错,根据她的经验,这会儿的盛紘特别好说话,于是准备好的说辞就要上演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