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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管怎么样,这处特征性的文身,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,所以,尸源也就很容易找到了。”我信心满满。</p>
说完,我在器械盘里找出了手术刀柄,并从一旁的耗材盘里拿出一枚手术刀片。</p>
“老秦,你这是要做什么?”陶法医问。</p>
“做什么?解剖啊。”我对陶法医的问题很不解。</p>
“现在我们不能解剖。”陶法医说。</p>
“为什么?”</p>
“尸源还没有找到,我们领导的意思是,先找到尸源,再征求死者家属的意见。”陶法医说,“所以,我们还是等找到尸源再说吧。”</p>
“为什么?我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,《刑诉法》不是规定了吗?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,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。我们必须有这个权利,如果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我们就不解剖,那凶手是死者家属怎么办?”</p>
“可是,《刑诉法》也说了,必须通知死者家属到场。”陶法医辩论道。</p>
“公安机关**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也说了,对于通知不到,或者死者家属拒绝到场的,在笔录中注明就可以了!”我对自己的法律知识很自信。</p>
陶法医沉吟了一下,说:“可是这一切,都建立在案件是刑事案件的基础上。也就是说,咱们得发现犯罪事实有可能存在,才能用这个权利。”</p>
“可是你现在就需要通过死因来判断案件性质啊。”我说。</p>
“调查和现场勘查都没有疑点。”陶法医说,“所以领导为了保险起见,让我们还是等等,反正也不急这一时。不如等我们参加完晚上的案件碰头会,了解一些基本情况,再做定夺,你看如何?”</p>
确实,因为公安机关决定解剖尸体,引发的一些信访事件还真不少。一般都会说公安机关抢夺尸体、破坏尸体、不尊重人权。当地公安局领导为了防止这些事件的发生,延缓尸检也情有可原。而且,尸体经过冷冻,很多不明显的损伤,也会在皮肤上表现出来。所以现在延缓尸检,确实是明智之举。</p>
我赞同了陶法医的提议,脱去解剖服,去彬源市开了个房间,洗了个澡,等待林涛那边和侦查部门的勘查、调查的结果。</p>
晚上七点整,我们法医部门集体来到了位于彬源市公安局大楼里的专案组会议室。侦查人员和林涛所带领的痕迹检验组也陆续来到会议室。</p>
我细细观察每个人的表情,仿佛都很轻松,看来大家的工作进展得都很顺利。</p>
主办侦查员见大家都已落座,迫不及待地用当地方言做了开场白:“赵局长,各位专家,我先说一下吧。”</p>
分管局长赵关强点了点头。</p>
侦查员说:“中午一点,我们就已经掌握了尸源信息,并且在疑似死者的家里取了相应检材进行DNA检验。刚才DNA部门传来消息,死者确实为本市居民谢勤工。”</p>
“谢勤工。”陶法医又露出一脸嬉笑,“螃蟹擒住了一只蜈蚣,和他的文身很吻合啊。”</p>
侦查员点点头,接着说:“死者谢勤工,五十三岁,经营一家小型砖窑,效益还行,一年挣个十来万没问题。但是他一辈子没有结婚,没有孩子。周围住民都有很多猜测,最多的一种说法是他有间歇性精神病,还是狂躁症,没人愿意嫁。”</p>
“精神病?”我说,“有什么依据支持吗?”</p>
侦查员摇摇头:“这个可以确认,虽然没有在精神病院找到相关病历,但是我们找到了很多他购买治疗狂躁症药物的记录。”</p>
见我没有继续提问,侦查员接着说:“根据监控,死者昨天下午还在市中心一个药店里买了药,然后就去他儿子家吃饭。”</p>
“儿子?”我打了岔,“不是说他单身,没有孩子吗?”</p>
“哦,忘了说。”侦查员说,“他收养了一个养子,叫谢豪,对外只说是干儿子。但是群众反映,这个儿子是他一手养大的,生父母反而没有管过一屎一尿。现在这个儿子是砖窑的主要负责人。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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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儿子有什么反应?”我问。</p>
“很悲伤。”侦查员说,“谢豪反映,昨天晚上谢勤工在他家吃完饭后,就有些精神错乱,然后说要回自己家里,然后就走了,他也没在意。直到今天下午我们去通知他死讯。谢勤工晚上有时候在儿子家睡,有时回自己家。”</p>
“大部分时间是回自己家。”另一名侦查员打开地图,说,“谢豪家离案发现场不远,属于偏僻地区。谢勤工家在谢豪家北边两公里处,也是偏僻地区。这之间没有监控,所以我们没法掌握谢勤工为何会走到位于他们家西边的芦苇荡里去。”</p>
“精神错乱,有可能迷失方向。”林涛开了话匣子,“我们分析死者很可能是因为迷路,走进了芦苇荡,在芦苇荡里,就更无法辨明方向。因为狂躁症的作用,他选择了在池塘边撞击石头导致受伤,或者是因为雨天路滑,摔倒受伤。”</p>
“听你的意思,无论是意外还是**,但可以确定是死者自己导致受伤后死亡的?”我问。</p>
林涛点点头:“基本可以确证。案发时,死者没有死亡,不符合杀人案件的特点,而且最重要的,通过我们痕迹检验,固定了死者的活动轨迹和现场状况。目前我们有充分的依据证明死者是自己导致头部受伤的。”</p>
“是吗?”我惊讶道,原来林涛真的发现了重要的线索。</p>
“咳咳。”林涛看到我惊讶的表情,微微一笑,清了清嗓子,开始阐述他的勘查所见和观点。</p>
3</p>
林涛详细地介绍了痕迹检验部门发现的一系列证据。</p>
原来痕迹检验部门用了一下午的时间,把整个芦苇荡全部扫荡了一遍。因为这个芦苇荡人迹罕至,所以可以提取到的东西很少,不过东西少不是坏事,因为每一个痕迹都至关重要。</p>
除了死者所在位置周围被参与抢救的人破坏了痕迹以外,整个芦苇荡里很多地方都提取到了新鲜的鞋印,因为当时刚下过雨,地面松软,所以这些足迹都有鉴定价值。</p>
经过现场比对,林涛果断拍板,所有的鞋印均出自一双鞋所留。也就是说,只有一个人在这个芦苇荡里走过。而且走了不是一圈两圈,而是很多圈。</p>
根据现场鞋印的足尖所示的方向,这双脚应该绕着芦苇荡的外圈、内圈都走了四圈以上,最终在死者被发现的地点附近消失。消失的原因是被众多不同鞋印覆盖,还有出入芦苇荡的那条小路,也都被众多鞋印覆盖。而经过对到达过现场的报案人、民警进行排查后,确认这些鞋印都是上述人等留下的。</p>
“也就是说,到达过现场的人,都留下了足迹,而且是在天空放晴了一晚上以后。”林涛说,“那么,如果有第二个人跟随死者走到芦苇荡里,即便没有跟随死者绕圈,只是在某个地点潜伏,他也应该留下足迹。”</p>
“如果是在那一片被破坏的地方潜伏呢?因为那地方正好是死者被发现的地方。”大宝问。</p>
林涛摇摇头,说:“即便是在那里潜伏,他也需要有个进出芦苇荡的出入口。走进来再出去,总是需要路的,既然要经过路,那么路上就应该留下他不同的鞋印。”</p>
“会不会是一模一样的鞋子?”我问。</p>
林涛说:“不会。一模一样的鞋子可以拥有一模一样的鞋底花纹,但是不可能拥有一模一样的磨耗程度。”</p>
我想了想,说:“可是我们尸检的时候没有发现死者穿了鞋子啊。”</p>
陶法医应声道:“我第一次尸表检验的时候,可以确认死者是赤足的。”</p>
“死者的脚底干净吗?”我问。我问这个问题,是想确认死者是不是在泥巴地里走过,但是我想到死者伤后下半身是浸泡在池塘里的,即便原来脚底很干净,也会被池塘水泡得不干净,即便原来脚底很脏,也会被泡得不是很脏。所以这个问题貌似没有多大意义。</p>
于是我收回了发问。</p>
“问题就在这里。”林涛微笑着说,“死者是赤足的,但是现场没有发现赤足印,我们就很奇怪,于是在池塘边的烂泥里进行了寻找。果不其然,我们在死者被发现地点的池塘边发现了一双和现场鞋底花纹、磨耗程度完全一致的鞋子。”</p>
“我明白了。”大宝说,“你是说,死者在这里摔跌或者撞地,不慎把鞋子陷入了池塘边的泥浆里,因为有水面的覆盖,所以所有人都没有发现,但被你们发现了。”</p>
林涛挺了挺胸,说:“所以,我们可以判断,只有一双鞋绕了芦苇荡,没有发现应该属于第二个人的痕迹。以此推断,死者只有一个人进入芦苇荡,那么这个案子不是意外,就是**。”</p>
“听上去,合情合理,”赵局长说,“而且侦查部门也确实没有发现什么矛盾点。”</p>
“他的儿子怎么说?”我问。</p>
侦查员说:“谢豪很悲伤,一直在问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火化尸体。”</p>
虽然痕迹检验部门有了定论,但是我的心里总觉得有哪一点不对劲。我拿过侦查员手中的笔记本电脑,把案件文件夹里的照片和视频一个一个点出来播放。</p>
看的同时,我问:“大家都忽略了一点,发现谢勤工最后一个监控,是他从药店出来,买了药。也就是说他晚上肯定吃了药,吃了药为什么还会精神错乱?这不符合常理。”</p>
“买了药不代表吃了药。”侦查员说,“我们问了谢豪,谢豪说没看见自己的干爹吃药。说不准是忘了吃了,或者遵医嘱,这个药应该是临睡之前吃。”</p>
这个解释还算合理,我顿了顿,目光停在一份询问笔录上,我说:“据死者周围人反映,死者生前一般不发病,因为有药物控制,但是一旦发病,也只有不到半个小时的样子就恢复清醒。那么我们可以说死者在这半个小时之内走到了芦苇荡,但是在芦苇荡里走上好些圈,至少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吧?既然已经恢复意识,不应该走不出芦苇荡啊。这个芦苇荡说大也不大,走出去应该不算难事。”</p>
会议室里沉默了一下。</p>
大宝打破了沉寂:“不能排除是鬼打墙。”</p>
“鬼打墙?”大家都哈哈笑了起来。侦查员说:“你是说民间的那种说法,就是人在一片旷野里,尤其是有坟墓的地方,会被鬼上身,然后怎么走都是绕圈走,就是走不出这一片旷野的说法吗?你不是法医吗?法医也迷信?”</p>
大家对大宝的嘲笑惹恼了一直坐在一边一言不发的驾驶员韩亮。韩亮虽然是驾驶员不能参与案件讨论,但是在这种问题上,他还是选择了开口:“看!你们都不懂了吧。”</p>
接下来的十分钟,韩亮用简单明了的话语,用科学的方式解释了“鬼打墙”的含义。</p>
所谓“鬼打墙”,就是在夜晚或郊外行走时,分不清方向,自我感知模糊,不知道要往何处走,所以老在原地转圈。把这样的经历告诉别人时,别人又难以明白,所以被称作“鬼打墙”,其实这是人的一种意识模糊状态。</p>
其实没有精神病患的正常人也会出现鬼打墙的现象。因为生物的身体结构有细微的差别,比如鸟的翅膀,两个翅膀的力量和肌肉发达程度有细微的差别。人的两条腿的长短和力量也有差别,这样迈出的步子的距离会有差别,比如左腿迈的步子距离长,右腿迈的距离短,积累走下来,肯定是一个大大的圆圈,但是这个前提是在人意识模糊、不辨方向的状态下。</p>
人的意识清醒时,会用视觉来自我调整行走方向,在进入意识模糊状态下,视觉的调整作用就失效了,尤其是在有一些标志物的地方,比如坟场,这些标志物大多很相近,所以会造成意识误差,从而出现这种现象。</p>
“你的这种说法可靠吗?”侦查员收起了嘲笑。</p>
“当然。”韩亮一脸自信,“我曾经做过实验,把小狗的双眼蒙起来,让它在操场跑,跑的绝对是一个圈。可能不是一个标准的圆圈,但它走的的确不是直线。”</p>
大家又开始沉默。</p>
“不信?”韩亮接着说,“不信你们可以做一个侦查实验。当然,鬼打墙这种科学现象也是偶发的,并不是绝对可以发生的。”</p>
一个手快的侦查员看完手机,说:“确实,网上也是这么说的。”</p>
“一个弄不清性质的案件,用鬼打墙来解释,是不是有些牵强呢?是不是不太能说服别人呢?”我开口道。</p>
因为我有了我的证据。</p>
我说:“我明天要解剖尸体!”</p>
“怕是不行。”赵局长说,“死者家属坚决拒绝解剖,我们不能硬干。”</p>
“那么如果我掌握了这可能是一起命案的可靠证据,是不是就可以硬干了呢?”我问。</p>
赵局长眼神坚定:“只要你能说服我。”</p>
“我有以下几点依据。”我说,“第一,死者的前臂有一些指甲印痕,这是新鲜、生前损伤,很可能和案件有关。我尝试了多种办法,自己难以形成。”</p>
赵局长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着。</p>
我说:“第二,如果死者是在现场磕碰形成头部损伤,那么现场应该可以发现血迹,如果说正好是沾有血迹的物体落入水中,这概率实在很小。”</p>
大家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。一名侦查员说:“可是你们不是说是对冲伤吗?摔跌所致的?如果是摔跌的,没有必要还把人移动到这个地方吧?老秦,别忘了,死者被我们发现的时候,还没有死哦。”</p>
“你们说的都很有道理,我暂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去解释,这一切都需要尸体解剖后才能定夺。”我说,“那我接着说第三,第三,我看了现场原始照片,民警发现死者的时候,他的衣服前襟没有黏附泥土。如果死者是在现场俯卧位置,额部撞击地面,那么,他的前襟肯定会沾有泥巴。”</p>
死者被发现的时候,上半身的大部分以及头部都是在水面之外的,**前襟也在水面之外,不存在被污水污染的问题,所以我发现的这张照片,貌似说服了所有人。</p>
但是我的发现不止这些,我接着说:“第四,我看了当时民警携带的执法监督仪拍摄下来的视频画面。”</p>
我一边说,一边操作电脑,把视频图像通过投影仪投射在大屏幕上。大屏幕上立即显示出了现场当时的情况,一片嘈杂。几名民警手忙脚乱地把伤者从水里拖上了岸边,然后触摸了颈动脉。</p>
这名民警突然抬头说:“快救人,快打120,居然还有脉搏!”</p>
随着民警这句话落音,大家又开始手忙脚乱起来,电脑里发出一片嘈杂的声音。几名民警把伤者抬上担架的时候,携带摄像头的人走近了伤者,于是视频里有一张近距离的伤者画面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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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点击了暂停。</p>
“这张画面,可以看出什么?”我问。</p>
大家都盯着大屏幕,不发一言。</p>
我说:“大家请留意死者额部创口处的血迹。”</p>
“面部有不少血,额部也有。”大宝说,“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了!”</p>
我摊了摊手,示意让大宝接着说下去。大宝说:“死者的额部有明显的流注状血迹。这个血迹肯定是从额部创口往发际线里流的。这样看起来,已经都干了。”</p>
我接着说:“不错,就是这些流注状的血迹。死者如果是自己摔跤,那么就是俯卧位,血迹应该往地面流。如果是摔倒后又站了或者坐了起来,那么肯定是往鼻梁流。如果是摔倒后又站了起来,再次仰面倒地成被发现的姿势,血肯定是往两侧流。”</p>